更改/取消政策
我能更改/取消船隻預訂嗎?
如租賃人欲更改或取消訂單,holimood 會根據船家所選擇的更改/取消政策向租賃人收取
手續費。租賃人須更從船家所選擇的更改/取消政策內的一切細項。
等級一
- 租賃人若欲於繳付預訂金額後更改預訂日期,必須於開船前兩個星期提出更改(除惡劣天氣),否則不設更改。確認預訂只能改期,租賃人不得取消。
- 根據預訂空缺,預訂可更改至該年度10月份或以後之相等日子,若欲更改為該年度10月份前之相等日子,租賃人須繳付續費(更改日期該天船河價格之20%)。
- 如租賃人最初預訂之日子為平日,更改之日子也必須為平日;如租賃人最初預訂之日子為假日,更改之預訂日子必須為假日,並需自行承擔一切更新預訂之差額。
- 租賃人只可以更改預訂時間一次。
- 租賃人不得在更改預訂時選擇其他船隻。
- 在任何取消或改期的情況下(包括惡劣天氣而改期),如預訂之飲食未能取消,租賃人仍須承擔其費用並自行如期到出發處取回飲食。
- 出航前船隻機件發生故障而未能行駛,船東將儘快通知租賃人改期或在許可情況下另以相約等級之船代替,或顧客可選擇退還船租。
等級二
- 租賃人若欲於繳付預訂金額後更改預訂日期,必須於開船前兩個星期提出更改(除惡劣天氣),否則不設更改。確認預訂只能改期,租賃人不得取消。
- 根據預訂空缺,預訂可更改至該年度10月份或以後之相等日子,若欲更改為該年度10月份前之相等日子,租賃人須繳付續費(更改日期該天船河價格之30%)。
- 如租賃人最初預訂之日子為平日,更改之日子也必須為平日;如租賃人最初預訂之日子為假日,更改之預訂日子必須為假日,並需自行承擔一切更新預訂之差額。
- 租賃人只可以更改預訂時間一次。
- 租賃人不得在更改預訂時選擇其他船隻。
- 在任何取消或改期的情況下(包括惡劣天氣而改期),如預訂之飲食未能取消,租賃人仍須承擔其費用並自行如期到出發處取回飲食。
- 出航前船隻機件發生故障而未能行駛,船東將儘快通知租賃人改期或在許可情況下另以相約等級之船代替,或顧客可選擇退還船租。
等級三
- 租賃人若欲於繳付預訂金額後更改預訂日期,必須於開船前兩個星期提出更改(除惡劣天氣),否則不設更改。確認預訂只能改期,租賃人不得取消。
- 根據預訂空缺,預訂可更改至該年度10月份或以後之相等日子,若欲更改為該年度10月份前之相等日子,租賃人須繳付續費(更改日期該天船河價格之40%)。
- 如租賃人最初預訂之日子為平日,更改之日子也必須為平日;如租賃人最初預訂之日子為假日,更改之預訂日子必須為假日,並需自行承擔一切更新預訂之差額。
- 租賃人只可以更改預訂時間一次。
- 租賃人不得在更改預訂時選擇其他船隻。
- 在任何取消或改期的情況下(包括惡劣天氣而改期),如預訂之飲食未能取消,租賃人仍須承擔其費用並自行如期到出發處取回飲食。
- 出航前船隻機件發生故障而未能行駛,船東將儘快通知租賃人改期或在許可情況下另以相約等級之船代替,或顧客可選擇退還船租。
惡劣天氣安排
● 遇上惡劣天氣,船東會因應情況而決定出船與否以及該天的路線行程,一切以安全為上。船東保留一切出船與否以及決定行程之權力。
● 如出航前懸掛一號風球或紅色暴雨警告,或出航前兩小時如由較高風球改為一號風球及黑色暴雨警告改為紅色暴雨警告,船將會如常開航。租賃人應與船東保持密切聯絡,以確定該天行程安排。
● 如於出航日開航前兩小時仍懸掛三號風球或以上或黑色暴雨警告,根據預訂空缺,預訂可更改至該年度10月份或以後之相等日子;若欲更改為該年度10月份前之相等日子,租賃人可能須付額外費用(詳情需自行向船東查詢)。
● 如於租用時間內轉掛三號或更高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依海事條例及安全起見,船東有權提早回航, 餘時將不作補償及改期。
● 任何取消或改期,船東代租賃人預訂之物品及飲食,如因食物已製或其他因素,租賃人仍須承擔餐飲及物品之費(詳情需自行向船東查詢)。
● 客人不得選擇退款。一切更改安排須於一星期內辦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所有權利論。
● 若船因天氣因素不能於指定碼頭停泊乘客而需轉換另一碼頭,租賃人需根據船東建議之碼頭上落船。
● 租賃人只可以更改預訂時間一次。